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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

发布时间:2016-06-17

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

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,擅自从事金融活动,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、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。


根据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》规定,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、外汇管理局批准,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:

(1)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;

(2)未经依法批准,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;

(3)非法发放贷款、办理结算、票据贴现、资金拆借、信托投资、金融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外汇买卖;

(4)银监会或人民银行、外汇管理局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银行类业务活动。

 

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,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:

(1)证券、期货经纪;

(2)证券、证券投资基金、期货投资咨询;

(3)与证券交易、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;

(4)证券承销与保荐;

(5)证券资产管理;

(6)证券投资基金募集、管理;

(7)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证券类业务活动。

 

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,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:

(1)保险、再保险;

(2)保险代理;

(3)保险经纪;

(4)保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保险类业务活动。

 

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,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,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。

 

什么是非法集资?

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吸收资金的行为,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: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;二是通过媒体、推介会、传单、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;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、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;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

   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、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,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重要区别。

 

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?

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,表现形式多样。从目前案发情况看,主要包括债权、股权、商品营销、生产经营等四大类,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:

1、借股权投资(入股分红)、高科技开发、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;

2、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电子商务、典当、融资租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;

3、以第三方支付、网络借贷平台、众筹平台、电子黄金投资等新型网络金融名义非法集资;

4、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
5、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、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加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
6、利用民间“会”、“社”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;

7、利用网络构造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、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;

8、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;

9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;

 

非法集资对社会有什么危害?

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。

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,甚至血本无归。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,也可能是养命钱,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、浪费、转移或者非法占有,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。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引发风险。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,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,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。

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,一旦有了损失,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,因此,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。

 

从事非法集资会活动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?

依照我国刑法规定,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情节严重的,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,情节严重的,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罚金;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,最高可处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 

标语口号

  

 

1、远离非法集资,拒绝高利诱惑

2、珍惜一生血汗钱,谨防集资骗局

3、天上不会掉馅饼,一夜暴富是陷阱

4、提高风险防范能力,自觉抵制非法集资

5、自觉抵制高息诱惑,理性选择投资渠道

6、树立正确理财观念,警惕非法集资陷阱

7、远离非法集资,建设美好生活

8、防范非法集资,人人有责

9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警惕贷款、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,谨防上当受骗

10、打击非法集资,共创社会和谐

11、打击非法集资,维护群众利益

12、打击非法集资,维护金融稳定,共创社会和谐

13、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,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

14、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

15、警惕非法集资,避免财产损失

16、拒绝非法集资,脚踏实地致富

17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

18、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,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进

19、警惕借种植养殖、项目开发、生态环保、养老养生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

20、脚踏实地累积财富幸福全家,非法集资高额回报害人害己

21、非法集资,法律不保护,政府不买单

22、你看中他的汇报,他算计你的本金

23、关爱老人生活,远离非法集资

24、加强金融法制宣传,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

联系电话:0754-85517000 传真:0754-85517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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